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2-05-21 19:11:34
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申请时须在线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生产经营状况的各项指标数据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各分园管委会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核验,核实企业统计信息的完备性。
各分园管委会审核确认后须在证书平台审核界面中签署意见。
对于年收入规模超过亿元的企业,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各分园的核验意见,结合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
入库资质审核应在企业申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修改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的按最近提交之日算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超过11月25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一)企业须为在海淀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纳税地在海淀区。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及许可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①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②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企业的外观设计专利)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5、植物新品种
6、新药证书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卡通造型、电影、电视产品著作权登记
9、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三类、二类)
10、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资质、奖励、荣誉和许可
1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联合开发、受让等方式拥有的核心专有技术
(二)产品(服务)属于《海淀区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高新认定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高新认证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通过海淀园高新技术产品(黄卡)认定,技术合同认定,或高新技术服务认定。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四项指标符合《海淀区创新企业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