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高新企业认定收费标准,代理需要多少

2021年05月28日 10:46:22
1、高新认证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2、高新认证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认定机构核对后进行确认激活,企业就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了。3、提交材料: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4、专家评审:高新认证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国家高新企业认定财务专家单独填写《评价表》,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5、认定报备: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6、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国家高新企业认定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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